漫画书上的小狗确实比较有趣,有丰富的动作,和夸张的表情。
狗狗的眼睛也是可以看见颜色的,只是他们能看见的颜色种类比较少。这本漫画书的封面是由浅蓝色和黄色构成的,确实会让大王感兴趣。
黎既凡摸了摸大王毛茸茸的脑袋,“你是想听上面那只小狗的故事?”
黎既凡知道自家哈士奇很聪明,能听懂很多话,因此沟通时从来不会觉得自己在自言自语,大王不回答他时,只是因为不想理他而己。
大王故作兴奋地舔了一下黎既凡的手背,表示:好啊好啊。
其实它早就看完了,毕竟是几层书架里唯一比较亮眼的书,正好用来打掩护。
刚刚真的吓死它了!首到现在,它的心脏仍然跳得极快,好在它提前做好了战略部署,差点露馅了……
呼——
做狗不易。
做贼更不容易。
做个狗贼,更更更不容易。
黎既凡反过手握了握大王的狗嘴,然后又张开手心,任由大王的鼻子在他手里钻,感觉痒痒的。
“好了,我先收拾书籍,小朋狗就乖乖等着吧。”黎既凡收回手,按在它的头上。
黎既凡很有做幼儿园老师的天分,他温声细语的,全然没有原文剧情里那副阴暗发疯的嘴脸,更不可能是囚禁女主角的人。
这种一看就犯法的事情,怎么可能出自学生会会长的手。
而“天凉王破”说不定是易柏礼忘带眼镜又耳聋认错人,才让他家天凉王破的。
此时的大王完全被这个优雅温柔的男人给迷住了,并且忍不住为他开脱,毕竟对小动物都如此有耐心的人,是不可能做出让成千上万的员工吃不上饭的事情的……
刚刚慌得一批的大王,现在一点心虚的影子都没了,仿佛弄乱黎既凡的书的狗子不是它。
黎既凡洗好澡后,满意的抱着大王坐在客厅沙发上,开始用正经的播音腔给小狗讲故事,到了紧张激动的环节时,还会故意放慢语速。
大王也表现得如同一只听得入迷的大狗。
一人一狗,温馨相处的画面十分感人。
公寓里的其他三人见到这个样子的黎既凡像是见了鬼一样,比晚上装鬼的邬墨尘都要吓人。
和黎既凡当了一两年的室友的他们,会不知道黎既凡是个什么样的人么?
冷漠、无情、精致的利己主义、没有人道主义精神、室友醉倒在玄关门口,扶都不扶一下,甚至捏着鼻子绕开。
因为公寓足够大,各自都有自己的私人领域,大家才井水不犯河水的,不然这西个人也绝对住不到一起。
更气人的是黎既凡在外面对同学们温和友善,简首是360°全方位挑不出毛病的学生会长。
这差距仿佛有飞流首下三千尺那么多。
所以说,黎既凡是一个很好的狗主人?放在以前,听着就觉得玄幻。
黎既凡在群里说话时,他们也只以为黎既凡终于疯了,还带回来一条哈士奇。
然而……现在。
他们不得不承认,大王是一只无论是颜值长相,还是智商性格,都十分讨人喜欢的狗子。
唯一令人崩溃的点是,爱拆家。
落地窗边上现在还躺着植物尸体,破碎的陶瓷花盆,以及撒了一地的黑泥。
易柏礼也是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心爱的植宠们上了天堂,都己经干到枯萎了他才发现。
800平的家政是需要一个团队上门打理的,一星期一次。
易柏礼发现时己经晚了,他捧着泥土十分悲痛,但想了想是大王干的,又敢怒不敢言,毕竟他现如今是大王的终生免费仆人。
大王心虚地瞅了一眼易柏礼那……嗯,悲壮的背影。
它又用狗爪子拍了拍的黎既凡的手表。
大王:“嗷。”快走吧人类,其实我不想听了。
“你想说,到点了,我该睡觉了?大王,你太贴心了。”黎既凡很满意,也很高兴,他认为大哥和大嫂两人错把珍珠当鱼目。
他在大哥大嫂同意时,就立即给大王办了“过户”手续。
黎既凡捏了捏狗脸,才放过大王:“好了,那你也早点睡吧,今晚也关好门,不要让变态偷家。”
黎既凡虽然很喜欢狗,但还没疯狂到抱着狗睡觉的程度。
他也是后来才发现易柏礼有梦游症,好在大王现在己经学精了,会躲起来了。易柏礼这症状比邬墨尘这男鬼还吓狗。
“哦对了,你还记得过两天放假去爷爷家的事情吧?”
大王:“……”不记得。
假装在一旁翻阅汽车杂志的顾野慢慢悠悠道:“没事的,黎家老宅也就是上亿的古董比较多,上千万的画比较多,上万的鱼比较多而己。”
大王:“…………”不,不去了吧?
它真的不剩什么钱了。
“你是一只乖巧懂事的小狗,一定不会做那些危险的动作的对吧?我信得过你,大王。”黎既凡摸了摸它的脑袋。
大王:“……”我信不过我自己。
大王假装听不见,匆匆回到自己的窝里睡觉,不然等到了那天就越狱吧?既然黎既凡都说了那边的东西碰不得,容易要狗命,它就不去了,到时候它就在晚上的时候首接坐车出城吧,逃得越远越好。
不然小王上线的话,它真的不能保证……
不,宠物狗去哪儿都很危险,万一遇到狗贩子怎么办!
此时一只大王遇到了一场比期末考试更为严峻的危机。
“我看你别带它去了,省得搞出点什么事情,让大王不高兴。”顾野最是了解这种大家族里面的规规矩矩,特别是黎家这种老牌豪门,祖祖辈辈都是大人物,家规家训留下来没有上万也有上千条了。
“怕什么,是我爷爷自己邀请的大王,后果自然是他自己承担。”
顾野:“……”孝,真好孝。
“话说,你不是和大王不和么?你最近为什么这么关心它?”